【发稿时间 :2020-06-09】
应委托方要求,因对招租文件相关条款有重大改变,2019年12月30日发布的“(Y21)2019年物资及车辆公开处置” 标的 水利1 予以撤回。根据本次项目文件规定:委托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依法撤回竞价标的。因此,我公司特发公告,撤回该标的。
特此公告。
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
2020年1月7日